360“惡評插件”鎖定百度
原 告訴稱,今年3月初,兩被告在其360安全衛(wèi)士7.0軟件版本中,將兩原告共同經營的百度工具欄和百度地址欄兩款軟件定義為“惡評插件”,并描述為“此類 插件具有惡意行為,可能會危害您的電腦,建議您立即清理”。按照360安全衛(wèi)士之提示進行操作可以在默認情況下刪除該兩款軟件,且兩被告在 www.#網站將該軟件描述為“具有強制安裝,自身無法正常卸載”。
同年7月,原告又收到網民舉報,兩被告在其最新升級后的360安全衛(wèi)士7.3beta版不但繼續(xù)對百度工具欄和地址欄進行惡意貶損和詆毀行為,而且在“360殺毒”和“查殺木馬”功能中,將該兩款軟件作為“病毒查殺”,并描述兩軟件對用戶電腦構成“安全威脅”,用戶按照360殺毒默認設置,即可卸載百度工具欄和地址欄軟件。
百度起訴360索賠千萬
原 告認為,兩被告打著安全檢測的幌子,肆意篡改百度搜索頁面結果,借助百度知名度為其www.#網站非法攫取流量,并且對百度工具欄和百度地址欄兩軟件進行惡意貶損,阻礙該兩款軟件的傳播和運行,以期通過這種非法手段搶奪原告用戶,已構成不正當競爭并索賠1000萬元。
奇智軟件公司和三際無限公司答辯稱,公司與百度網訊公司和百度時代公司不構成競爭關系,并不存在百度網訊公司和百度時代公司指控的各項不正當競爭行為。
負面介紹屬正當競爭
法 院認為,奇智軟件公司在其所有的360安全衛(wèi)士軟件、三際無限公司在其所有的360安全中心網站中將百度工具欄和百度地址欄軟件稱為“惡評插件”和“惡評 軟件”的行為;奇智軟件公司所有的360安全衛(wèi)士軟件在查殺病毒、木馬時將上述兩款涉案軟件標識出來并進行虛假描述誘導用戶刪除的行為,以及三際無限公司 在其經營的360安全中心網站中無依據(jù)地對上述兩款涉案軟件進行負面介紹的行為,均構成不正當競爭。
關于兩被告指控二原告人為操縱網絡用戶對于上述兩款涉案軟件的投票結果的主張,以及關于三際無限公司故意刪除網絡用戶對于上述兩款涉案軟件的好評,構成不正當競爭的主張,法院認為證據(jù)不足,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