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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X 生產(chǎn)制造系統(tǒng)之 BOM
一、產(chǎn)品結構--BOM 的重要性
BOM(Bill of Material) 叫做物料清單,也叫產(chǎn)品結構表、物料表等。
將產(chǎn)品的原材料、零配件、組合件予以拆解,并將各單項物料按物料代碼、品名、規(guī)格、單位用量、損耗等依制造流程的順序記錄下來,排列為一個清單,這就是物料清單,也就是BOM。
BOM 是:
(1) MRP 的基礎。
(2) 制造令發(fā)料的計算依據(jù)。
(3) 本質(zhì)上是一項工程文件,不但是產(chǎn)品的規(guī)范說明,而且是制造流程的依據(jù)。
(4) 用來核算產(chǎn)品成本的基礎。
由以上知道BOM的重要性及其影響范圍很大,故其內(nèi)容必須隨時保持正確及時。
二、建立產(chǎn)品結構之要點
(1) BOM 必須能顯示制造層次。
(2) BOM 必須避免含意不清。
BOM 必須能顯示制造層次
理想的 BOM,不但應能具體顯示產(chǎn)品的組成結構,而且還得說明該產(chǎn)品在制造過程中的階段。也就是 BOM 必須從制造層次來界定產(chǎn)品,每一個層次分別代表制程中的某一個步驟的完成,而每一個存貨項目,都在 BOM 的上下各層中有進庫和出庫的動作。
BOM 必須避免含意不清作業(yè)的單元性是關鍵。一批組件,裝配后,自成獨立,是一個完整的單元,被送至庫存或下一個工作站,則該項裝配件便有定義一個料號的必要。如果不定義料號,則 MRP 將無法為該項組件產(chǎn)生必要的訂單。
三、產(chǎn)品結構的系統(tǒng)檔案設計
雖然產(chǎn)品結構會有很多的層次,但在系統(tǒng)中我們以單層的方式記錄,只需維護父項和子項兩階的關系,再經(jīng)過串聯(lián),即可得到多階層關系的產(chǎn)品結構。
以上是一個四階層 BOM,在ERP 系統(tǒng) BOM資料表中只需建立相關的父子項關系,即可得到X 產(chǎn)品的完整材料表。從上圖可見,上一層結構的子項,在下一層結構中變成了父項BOM 可分為多種類型。
(1) 生產(chǎn)用BOM
(2) 銷售用BOM
(3) 包材用BOM;
(4) 海關用BOM。
1、生產(chǎn)用的 BOM
除了說明父子項的關系外,還有下列必備的字段,現(xiàn)一一說明如下:
(1) 序號
由于工序不同或有效時段不同或插件位置不同,使得每一個父項下面可能有多個子項。
這種情況不能通過單位用量來說明,父子項可能不惟一,因此同一個父項通過序號惟一來描述。由于物料的性質(zhì)或發(fā)料的優(yōu)先次序而要求子項按一定的順序排列,這些也通過序號來實現(xiàn)。 BOM 展開時,也按序號排列。
(2) 單位用量
表示每一庫存單位父項需用到多少庫存單位的子項,物料的庫存單位在物料代碼資料表中定義。
(3) 基數(shù)
表示父項的數(shù)量,如每個紙箱(A 物料代碼),可存放 100 個手表(X),則 BOM 中如下表示:
父項 序號1 子項:A 單位用量:1 基數(shù):100
(4) 損耗率
有些物料由于機器設備的原因,或由于裝配的原因等等,正常的單位用量無法滿足生產(chǎn)的需要,而要定義損耗的百分比率。
(5) 固定損耗量
根據(jù)損耗率,不同的訂單的損耗用量不同,訂單量少的損耗用量也少,訂單量大的損耗用量也大,但有的時候即使是少批量的訂單也要求有一定的損耗,這部分可通過固定損耗量來定義。也就是:不管多少訂單,至少要有這么多損耗。
(6) 生效日期和失效日期
由于工程變更或不同時期產(chǎn)品的結構不同而需指定生效日期和失效日期。如果一直有效,則不要指明失效日期,或指定一個很大的日期,或讓失效日期=“1900/1/1”
(7) 發(fā)料工序號碼
每一個父項在物料代碼公司資料表中定義了一條工藝路線,每條工藝路線在工藝路線資料表中需至少定義一道工序或多道工序,BOM 不同子項發(fā)料時可能發(fā)到同一道工序,也可能發(fā)到不同的工序,在此說明子項發(fā)料時應該發(fā)放到哪道工序。建立制造令生成用料明細時,如果 BOM中沒有指明工序號,則把工藝路線資料表中第一道工序當做發(fā)料工序。
(8) 狀態(tài)
BOM有三種狀態(tài): 待確認 確認 ok 取消 新增BOM 子項時為待確認狀態(tài),只有確認 OK的子項才可使用。待確認或確認 ok的子項都可以取消。
(9) 客供品標志
表示子項為客戶提供的物料,成本計算時不考慮此物料成本。
(10) 制造廠商
有的父項下的某項物料要求一定要使用某個品牌,在此指定品牌制造商,采購下單和生產(chǎn)發(fā)料時可參考。即使制造商不同,也可以不定義新的物料代碼,以減化物料管理,減少物料代用關系。
(11) 插件位置
指明子項放在父項的哪個位置,如一電路板上在 P11 位置放一電容,指明插件位置為P11。
(12) 開始批號
有的時候,BOM 中的某個子項,只有指定的批號用到,而在其他批號中無效,可通過開始批號和結束批號說明。注意只有下列情況才需進行批號控制:
(1.當產(chǎn)品或材料有儲存有效期限制時;
(2.當產(chǎn)品有特殊要求或印刷包裝不同而不用新增機種時,盡量不要使用批號控制。
(13) 結束批號
參考上面開始批號。
(14) 備注
僅用于注解說明。
2、銷售 BOM
也叫樣品 BOM,即零件明細表,僅描述一個成品(機型)的零件清單及標準單位用量,只有一層結構,不包含制造生產(chǎn)的訊息,其子項大都是最低層的零件,也可能是標準的裝配件,或經(jīng)加工的半成品。但裝配件或半成品在研發(fā) BOM 中不再展開,把其當做零件看待。 產(chǎn)品報價時參考銷售 BOM 材料標準成本。
3、包裝 BOM
有的公司,成品出貨時需按客戶的要求進行包裝,因此即使是同一機種型號,由于客戶不同,訂單不同,批號不同,而要求不同的包裝材料和不同的包裝工序。
如果把這部份放在生產(chǎn)用 BOM 中,需要產(chǎn)生很多的成品物料代碼。因此把這部分分開,使用同一個成品物料代碼,用不同的客戶,訂單,批號標志,可以減少很多成品物料代碼。
這并不是非常必要,如果包裝變化不大,或機種型號本身不是很多,可以把包材部分放入生產(chǎn)用 BOM 中。 包材BOM 結構與生產(chǎn)用 BOM 結構大致相同,另加以下幾個字段:
(1) 客戶代號
如果有指明,則子項只能用在指明的客戶,如果沒有指明,則所有客戶都可用到這個子項。
(2) 訂單代號
如果有指明,則子項只能用在指明的訂單代號,如果沒有指明,則所有訂單都可用到這個子項。
(3) 批號
如果有指明,則子項只能用在指明的批號上,如果沒有指明批號,則都可用到這個子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