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開始之前,先搞明白幾個概念吧。下面是一段CSS代碼:
a {
border-bottom: 0px;
color: #5DB0E6;
}
a:focus {
outline: 1px dotted #eee;
}
a:active {
outline: 0px;
}
a:hover {
color: #7bc4f4;
}
body#jq-interior {
background-image: url(http://static.jquery.com/files/rocker/images/bg-interior-tile-drk.jpg);
}
上面這個樣式表是由一個個樣式規(guī)則組成,而每一個樣式規(guī)則又可以分為兩部分:選擇符與聲明。選擇符就相當于jQuery的選擇器,能針對特定元素進行設(shè)置。CSS有名叫層疊樣式表,基本上被選中的元素的子元素能繼承它的樣式,但其子元素如果設(shè)置了樣式,也能覆寫它,就像板頁巖這樣累在一起。隨著布局表格這樣落后的布局方式的式微,CSS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但IE6對CSS的支持不足與各種層不窮的bug,或者是某些大型網(wǎng)站對CSS的不合理使用,CSS的體積膨脹起來了。維護它們可是一件麻煩事,如何讓元素顯示出想要的樣式,我們就必須對權(quán)重這個概念有所了解。權(quán)重你可以說是針對樣式規(guī)則的,也可以說針對選擇符。之所以這樣說,因為有一個重要的標識符! important可以放到樣式聲明的最后,用來無視本文重點說的權(quán)重等級。我覺得最好還是不要用這東西,首先IE6對它支持不好,要支持它需要把一個樣式規(guī)則分開寫,另,用多了會嚴重擾亂CSS的權(quán)重等級。
有關(guān)CSS權(quán)重等級的介紹最早見于W3C這篇文章,聽說IE5是最早支持CSS的,不知哪個早一點呢?很明顯IE是沒有完全照足它來實現(xiàn)。在《Calculating a selector's specificity》一章,它粗略地用a、b、c、d來對樣式規(guī)則進行評估,給出每一個的得分(1 或 0),但沒有給出最終值的計算方式。
a:如果這個元素應(yīng)用了行內(nèi)樣式,它才分配此值為1。怎么是行內(nèi)樣式呢?就是標簽內(nèi)使用style="...."的方式來設(shè)置樣式,我覺得這是很愚蠢的行為,徒然增加頁面的體積,也非常不好維護,和使用那些純表示樣式的元素差不多,如big、small、b、u、strike 等等。這樣做法,我個人覺得,瀏覽器其實是為它分配了一個特別的ID(實質(zhì)上IE也是為頁面上每個元素分配了一個uniqueId),然后把它置于樣式表的最下方,于是就沒有其他樣式能覆蓋它了。
b:指一個樣式規(guī)則的選擇符存在id選擇器。比如上面的body#jq-interior ,不過這樣有點累贅了。我看了許多CSS選擇器的實現(xiàn),還有我在做選擇器的經(jīng)驗,body完全沒有必要。一個選擇符就相當于一個選擇器群組,它由各種各樣的選擇器組成。選擇器得到一個符合CSS選擇符結(jié)構(gòu)的字符串,如果它足夠聰明的話,會先對字符串進行trim操作,然后進行掃描,看有沒有id選擇器,有的話會砍掉前面的部分,然后再用正則對其進行肢解……換言之,id選擇器具有強烈的排它性,只有并聯(lián)選擇器可以容忍它。
c:指一個樣式規(guī)則的選擇符是否存在類選擇器與偽類選擇器(:hover,:link,:active,:target)。這些基本上CSS2.1的東西,CSS3增加的基本是結(jié)構(gòu)偽類還有一個selection偽元素,沒有破壞這個評分體系。
d:這個權(quán)重最低了,指選擇符里存在標簽選擇器,與偽元素。何為偽元素呢?前面有::的東西就是偽元素了。注意,早期的偽元素也和偽類一樣,只有一個冒號。這可能是后來w3c心血來潮,把它們分離出來(css3規(guī)范),造成今天的樣子。
雖然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jīng)知道a的權(quán)重肯定大于b,而b大于c,d最小,但這實在不好計算,對于接著下來的示例也不好解說。于是我引進外國另一個補充方案,它出于這篇名叫《CSS: Specificity Wars》的有才文章。。它把abcd當成算術(shù)上的個、十、百、千這樣的計數(shù)單位,各自相乘最后一加,優(yōu)先級就一目了然啦。我們甚至可以將它們轉(zhuǎn)化為以下一個直觀的圖示。
好了,我們開始分析一下w3c的示例,看它能給我們什么多余的信息。
/*by 司徒正美 All rights reserve*/
* {} /* a=0 b=0 c=0 d=0 -> specificity = 0,0,0,0 */
/* 通配符選擇器權(quán)重為0,在IE中,它無法區(qū)分元素節(jié)點與注釋節(jié)點 */
li {} /* a=0 b=0 c=0 d=1 -> specificity = 0,0,0,1 */
/* 標簽選擇器為1 */
li:first-line {} /* a=0 b=0 c=0 d=2 -> specificity = 0,0,0,2 */
/* 標簽選擇器與偽元素為1 */
ul li {} /* a=0 b=0 c=0 d=2 -> specificity = 0,0,0,2 */
/*這里存在后代選擇器的概念,但計算權(quán)重時像它這樣的關(guān)系選擇器會被進一步肢解,當成兩個標簽選擇器了。*/
ul ol+li {} /* a=0 b=0 c=0 d=3 -> specificity = 0,0,0,3 */
/* 無視后代選擇器與相鄰選擇器,只看它里面的選擇器的成分 */
h1 + *[rel=up]{} /* a=0 b=0 c=1 d=1 -> specificity = 0,0,1,1 */
/* 這個相鄰選擇器由標簽選擇器與屬性選擇器組成,屬性選擇器為10 */
ul ol li.red {} /* a=0 b=0 c=1 d=3 -> specificity = 0,0,1,3 */
/*無視后代選擇器,3個標簽與1個類選擇器,類(className)在DOM中的位置比較顯赫,
擁有專門的getElementByClassName,等級為c,合計得分13 */
li.red.level {} /* a=0 b=0 c=2 d=1 -> specificity = 0,0,2,1 */
/*兩個類選擇器與一個標簽選擇器,合計得分21 */
#x34y {} /* a=0 b=1 c=0 d=0 -> specificity = 0,1,0,0 */
/*getElementById,在頁面上獲得元素最快的方式,權(quán)重為b,得分100 */
style="" /* a=1 b=0 c=0 d=0 -> specificity = 1,0,0,0 */
/*行內(nèi)樣式,得分1000,會覆蓋內(nèi)部樣式或外部樣式的設(shè)置*/
最后總結(jié)一下,十大選擇器與偽元素的權(quán)重情況: